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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    GIS 应用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


一、专家委员会成员主要由高等院校、科研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。

二、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,常务副主任 1 名、副主任委员 5-8 名,专家委员、普通委员若干名。

三、专家委员会下设日常办公机构--秘书处,挂靠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及其应用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。秘书处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事务的处理及委员工作的协调。秘书处设秘书长 1 名,副秘书长 2 名。

四、专家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。换届更替委员不少于本届委员人数的四分之一。

五、专家委员会分设若干专业组,完成有关工作。


        GIS 应用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


一、会同考试的主办单位共同研究拟定 GIS 应用水平考试的评价政策。

二、负责考试办法、考试大纲、考试管理制度的制定、修订。

三、负责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国 GIS 应用水平考试各项工作的落实。

四、组织建立考试题库、组织命题和阅卷、拟定考试合格标准。

五、负责相关配套教材、讲义的编写与整理。

六、指导、监督对考试泄密和重大违纪事件及有关人员的处理。

七、提供就业指导与人才服务。

八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,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 3S 类专业技术的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工作。

九、研究 GIS 非学历教育的整体工作思路,向国家教育主管部门、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有关 GIS 教育支持的高水平咨询报告服务。